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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作为卫生部心血管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先心病介入、心律失常介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07

发文字号

晋卫办医函[2009]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8-07

颁发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作为卫生部心血管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先心病介入、心律失常介入)的通知

晋卫办医函[2009]5号

2009年8月7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作为卫生部心血管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先心病介入、心律失常介入)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510号)转发你们。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作为卫生部心血管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先心病介入、心律失常介入)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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