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用辅料使用信息填报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24

发文字号

津食药监注[2013]9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3-24

颁发部门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用辅料使用信息填报试点工作的通知

津食药监注[2013]99号

2013年3月24日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建立药用辅料数据库的部署,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关于开展药用辅料使用信息填报试点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12]253号)要求,我局在本市开展了填报《药用辅料与包装材料使用情况登记备案系统》试点工作,并已于2012年12月21日召开了填报试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会药品生产企业按照会议要求如实填报本企业数据;打印《企业基本信息与药品制剂信息》并制作填写《经办人授权书》(自拟)和《承诺书》(见附件),于2013年4月12日前上报我局药品注册处;

  二、此次信息填报试点工作系为国家局药用辅料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不替代现行的药用辅料、药包材注册相关工作以及企业须完成的供应商审计备案等工作。

  三、请各参会药品生产企业认真、及时做好填报工作;填报过程中如发现系统存在问题,请书面报送我局药品注册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c0888@126.com)。

  联系人:闫冬,联系电话:23370573。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