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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浦东新区院内制剂和经验方规范化临床验证”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28

发文字号

浦卫计中医[2014]1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7-28

颁发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浦东新区院内制剂和经验方规范化临床验证”项目立项的通知

浦卫计中医[2014]13号

2014年7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关于开展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院内制剂和经验方规范化临床验证”项目申报的通知》,我委委托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组织专家,对2014年度“浦东新区院内制剂和经验方规范化临床验证”项目的申报对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初审、擂台复审、行政审核,现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的“滋阴补肾方治疗围绝经期综合征的临床研究”等40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指导和管理,完善院内考核和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单位匹配经费与我委匹配经费不低于1:1的比例做好建设经费的匹配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以促进新区中医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我委将委托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对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有关专家按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和检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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