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关于暂停销售河北省安国市京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石膏(批号20090301)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5-2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5-25

颁发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关于暂停销售河北省安国市京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石膏(批号20090301)的通知

2009年5月25日

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市局“京药监稽[2009]136号”文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河北省安国市京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石膏(批号:20090301),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调查,该饮片由河北省安国市国强中药材有限公司销售,销售人员为胡曙光。

  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请各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标示为河北省安国市京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石膏。要求所有涉药单位对饮片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09年5月26日中午12:00点前将该产品自查情况(内容包括是否经营该产品,是否经营批号为20090301的该产品,其详细进销存情况)上报分局市场科(传真电话:65742122、65777980)。同时我分局将对本辖区内该品种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立即采取行政控制措施。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