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
陕政发[2011]17号
2011年4月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就开展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中心任务,注重预防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并通过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高。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以奖代补、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步有序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目标任务
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建设目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有力,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监测体系健全,应急处置及时,宣传工作深入,基本品种安全,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具体目标是:
(一)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县、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完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县、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立健全。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基层快速检测体系建立,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到位,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统一有序,各环节检验检测经费得到保障。
(三)食品安全监管有力。各环节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到位,产地重点品种抽检覆盖面达60%,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达100%;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应急体系延伸到街办和村级组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五)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农村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监管制度健全,食品流动摊贩和小加工作坊管理规范,边远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有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食品安全“四进”(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重点单位)活动成效显著。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七)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基本品种安全得到保障。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案件发生。
三、实施办法
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由县(市、区)政府申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推荐,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考核验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省政府命名授牌。
(一)制定和公布建设标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农业、水利、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制定《陕西省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建设标准》,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向全省公布。
(二)明确申报和考核程序。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工作按照申报、评审、考核验收、社会公示和命名授牌等步骤进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陕西省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评审管理办法》,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公布。
(三)公正考核验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考核验收细则,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考核验收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年评审一次。
(四)实施动态管理。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对已获得放心县(市、区)的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食品安全案件的,或检查评估发现主要指标与放心县(市、区)标准不符的,报省政府批准,取消放心县(市、区)称号。
(五)启动创建工作。从2011年起,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工作。召开全省创建工作现场会,公布创建标准、办法;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指导申报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申报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创建任务,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市、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和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省政府将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总结和推广经验,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创建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监督执法装备水平。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放心县(市、区)进行奖励,以奖代补。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工作成效和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