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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健身服务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高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与综合价值,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参与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16名。

      二、主要任务

    (三)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基础。

       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聚焦群众就近、科学、多样化健身需求,综合考量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与分布、存量设施布局、建设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统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等工作,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闲置场所和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金角银边”区域,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便民实用的中小型场地设施。促进社区养老设施与全民健身设施的资源共享、功能衔接。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在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文化旅游场所等区域配套体育健身设施。鼓励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探索建设社区百姓健身房,打造距离亲民、价格亲民、服务亲民的全民健身新载体。支持各地依托城市公园、沿河沿湖地带、郊野山地等良好生态资源,高质量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骑行步道等城市休闲步道。加快推进罗霄山、武夷山、天目山和南岭国家森林步道江西段的建设,加强区域间联动,做好不同类型步道间的互联互通。增加农村地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推进乡镇全民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等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全省新建或改扩建40个以上体育公园,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300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50个,新建或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50个,补齐或更换200个以上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新建338片以上社会足球场,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9块,配建一批群众滑雪滑冰场。

       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持续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条件,加快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完善场馆配套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场馆改造成覆盖全人群和涵盖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培训等多种业态的体育综合体。鼓励引入社会专业运营团队承接或参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规范运营行为,确保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公益属性。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公共体育场馆绩效管理方式,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快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骨干,群众身边的社区健身团体、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省、市、县三级体育总会组织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推进农村全民健身站点布局建设,夯实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基础。

       推动全民健身组织规范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将党建融入全民健身组织发展全过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精英参与管理。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综合性评价制度,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组织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情况及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全民健身组织的主要评价指标。加大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鼓励全民健身组织承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激发全民健身组织自身发展动力。

     (五)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打造品牌赛事引领、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多主体主办、全人群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举办好江西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江西省运动会群众项目比赛、全运会群众比赛项目江西省选拔赛、江西省职工运动会、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群众性综合赛事,持续开展江西“天使”健身大联赛、江西省金融系统体育健身联赛、红十字志愿者趣味运动会等行业系统赛事,广泛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具有良好群众基础的运动项目业余联赛。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培育农耕健身、陶瓷工艺健身等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社区运动会,打造省、市、县、乡、村五级社区体育赛事体系。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举办线上赛事活动,开拓全民健身线上线下融合赛事模式。

       因地制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三大球”及羽毛球、乒乓球、游泳、广场舞、气排球等休闲运动项目,支持开展江西地方武术、舞龙舞狮、龙舟、蹴球等民族民间民俗体育活动,鼓励开展冰雪、赛车、马术、击剑、轮滑、房车露营、漂流、航空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常态化开展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丰富群众节庆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生活化。大力推广居家健身模式,鼓励各单项体育协会、体育明星、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等参与健身直播活动。

    (六)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

       健全科学健身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普及模式,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服务“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活动。加快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提升体质监测服务标准化水平,建立体质监测数据库,提供针对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工作,提高达标测验覆盖率。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等级结构,扩大队伍规模,吸纳各类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依托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民健身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活动招募、信息统计和查询、线上培训和考核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的管理。

     (七)促进全民健身重点人群活动开展。

       落实全龄友好理念,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赛事活动开展中充分考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人群的需求,保障群众健身权益。落实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预防和干预。支持开展青少年体育周末营、夏冬令营等精品活动。鼓励在新建社区建设老年人运动与健康服务中心,提供有针对性地运动健身方案和运动指导服务,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和方法,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办好江西省老年人健身体育运动会。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加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挖掘出更多适合各类残疾人开展体育锻炼的康复、健身项目,推动残健融合,开展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活动。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建立职工体育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符合职工身体状况和职业特点的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提倡根据行业、工种特点创编健身项目。推动农民、妇女、少数民族等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八)推进全民健身跨界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由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拟定学生体育赛事计划,建立分学段、跨地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探索建立学生运动水平等级评定标准。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建立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体育社会组织为缺少师资的中小学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

       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探索研究制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广体卫融合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鼓励大型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康复专科,试点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逐步建立慢性病运动干预体系。加强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运动防护师、运动营养师等人才培养。推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加强合作,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

      促进体旅融合。鼓励各地结合当地旅游、体育赛事、人文自然环境等资源禀赋,优化体旅融合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健身、旅游的复合型消费需求。加强品牌赛事与旅游路线的有机结合,支持各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路线,编制江西体育旅游电子地图。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完善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消费引领型运动项目赛事活动,拓展体育旅游新业态。培育发展专业体育旅游企业,强化体育旅游经营项目安全管理。

    (九)促进全民健身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节假日、夜间、基层体育赛事供给,组织开展体育消费节、体育夜市、体育嘉年华、体育博览会等活动,打造主题鲜明的体育消费活动品牌。鼓励探索建立科学运动积分系统,激励群众持续健身。积极开展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评定,激发群众运动技能学习热情,激活全民健身培训市场。支持南昌市、新余市作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在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方面先行先试。提倡各地结合实际发放体育消费券。鼓励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向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降低公众付费价格,实现体育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三、保障措施

    (十)科技保障。积极运用互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加快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动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升级,推进健身步道智能化改造、智慧体育公园及智能室外健身路径建设。依据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稳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客流监控、场馆预定、赛事活动、应急事件处理等信息的智能收集与上报,有效降低场馆能耗和运营成本。建设全省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便利化的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科学健身指导、健身爱好者社群交流等服务。

    (十一)人才保障。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支持高校开设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等专业。整合高校及体育科研机构专业人才,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畅通人才培养渠道,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工作者提升服务技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鼓励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学生、学校体育教师等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入全民健身服务工作。构建全民健身人才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十二)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资金,大力支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充分发挥各级体育部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的作用,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健身设施规定。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指标与评估体系。推动出台《江西省全民健身条例》,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赛事活动、健身指导服务等标准规范。依法加强对预付消费卡、高危险性体育健身项目、体育培训市场等领域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三)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安全监管,确保场地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赛事风险评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全民健身相关信息服务平台的网络安全等级,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十四)文化保障。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打造全民健身文化精品工程,运用多样化媒体手段推广全民健身典型案例,鼓励体育明星等公众人物参与体育文化宣讲工作,支持体育主题类影视摄影等文化作品创作,深入挖掘红色和苏区体育史,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故事。利用我省“红色、绿色、古色”文化资源,在北京冬奥会、粤港澳全运会、江西省运动会等重大体育赛事节点开展健身文化展示、学术论坛等主题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全民健身先进组织和个人,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社会新风尚。

       四、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将全民健身融入各部门相关政策中,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实施。

    (十六)强化督导落实。省体育局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过程跟踪与评估,及时分析问题,加强督促指导。2025年底前,各市、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进行总体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并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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