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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2-03

发文字号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2-03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的公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1号

2015年2月3日

  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引导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安全消费、理性消费,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组织开展了2015年保障春节元宵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以重点监管品种和节令性食品为主,共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茶叶、糖果、罐头、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餐饮食品等13类食品,抽检样品共计1475批次,不合格12批次。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焙烤食品、茶叶、糖果、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植物油、酒类、饮料、罐头、餐饮食品等5类食品有不合格项目检出。合格样品信息和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部署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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