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绿色食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农办[2005]69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皖发〔2005〕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的要求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4〕82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我省绿色食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发展绿色食品的紧迫感。近年来,我省绿色食品获得长足发展,产品认证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全省有161个产品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但与周边省份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据了解至2004年底,江苏省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已达668个,湖北省476个,山东省392个,江西省302个,浙江省267个。而且我省绿色食品的产值份额也很小,仅占食品总产值的1%;获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数占全国比率尚不及3%;全省仍有三分之一的县(市、区)绿色食品发展还是空白。这一现状与农业大省的要求很不相称。尤其是随着绿色食品越来越为广大的消费者所认知,农产品市场面临的“绿色门槛”日趋抬高,如不及时扭转发展缓慢的局面,我们就会在国内外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巨大历史性机遇中面临更大压力。安徽具备发展绿色食品优越的资源、环境、交通、人才优势,因此,各地一定要从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出发,立足于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增收,进一步增强发展绿色食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切实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绿色食品认证步伐。目前,我省绿色食品发展很不平衡,从地域分布上看,滁州、宣城两市获绿标产品数达68个,占全省43%,其它市工作进展缓慢,有7个市获标志产品数还不足3个;从产品结构上看,仅有10家养殖企业的13个产品获绿标认证,产品数占全省的8.1%,而全国平均比率为21%;在省级120个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仅有22家企业是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447个产品中只有39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养殖业产品少,系列产品少的问题突出。各地要充分认识目前发展中面临的不足,把发展绿色食品生产列入各级农委的议事日程,明确发展目标,摆上重要位置。要制定扶持政策、采取得力措施、加快认证步伐,切实解决总量规模小、发展速度慢、系列产品少、市场监管弱等问题。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市出台扶持政策、工作措施、产品认证等方面的情况。并在年末将统一组织考核,开展检查评比。
三、建立健全绿色食品发展工作体系。各地要重视并加强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力量,在工作条件、业务经费方面予以保障。市、县(市、区)农委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管理机构或明确挂靠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从今年起,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在认证、年检工作中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率,切实做到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农民服务,在全省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面向龙头企业、面向主导产品、面向重点区域,加大培训力度,尽快组建一支获得国家认证资质的,政治上信得过、工作上有水平、作风上过得硬的绿色食品管理队伍。
四、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各地要把绿色食品开发纳入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统筹安排,科学制订绿色食品“十一五”发展规划,滁州、宣城、合肥、安庆、淮南、马鞍山等发展较快的市,每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增长率不得低于35%,其它发展较慢或基数较小的市,认证产品年增长率不低于50%,到2010年,全省消灭绿色食品空白县(市、区)。各地要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农业示范县、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高起点抓好基地建设。自2005年起,省农委将把农产品是否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作为申报产业化龙头企业、评比名、特、优、新品牌产品、推荐参加国内外大型展示展销会等活动的重要条件。 各市请将贯彻落实皖政办〔2004〕82号文件及本通知情况于5月30日前书面报送省农委。
附件:
1.《安徽省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首问责任制》(略)
2.《安徽省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限时办结制》(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