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局在医药购销领域组织开展“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卫监察〔2007〕6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相关大学、局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卫生局在医药购销领域组织开展“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卫生局在医药购销领域组织开展
“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指示,根据《上海市“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方案》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本市卫生系统在医药购销领域组织开展“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研究解决如何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落实“三个更加注重”,深入推进本市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二、总体目标
2007年下半年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通过政策法规及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卫生从业人员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针对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落实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进一步得到明显遏制。
2008年上半年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卫生系统的医药购销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制度措施进一步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卫生从业人员抵制商业贿赂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通过深化医疗卫生改革治本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以健全落实职业道德教育各项制度和全面推进落实“医德档案制度”为抓手,注重思想预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二)以规范程序和健全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工作。一要深入推进规范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重点推进电子招标平台建设,规范程序和逐步扩大覆盖面三项工作。二要进一步规范健全医疗机构内部药械采购各项程序和制度。
(三)以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为主要切入点,加强医疗各环节监督管理的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四)以推进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纪录制度为契机,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五)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为突破口,有序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加大治本力度。
坚持把医药购销领域“三个更加注重”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与行政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
紧密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提高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安全为核心,加强医院内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执业行为。
强化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三个更加注重”属地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7年7月至12月):7月至9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总结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经验,分析解剖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法制和警示教育;10月至12月,结合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的各项制度。
第二阶段(2008年1月至6月):1月至4月,抓好已建立制度的落实,纳入常态、长效管理;5月至6月,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市卫生局成立在医药购销领域组织开展“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志荣
副组长:李忠尧、夏毅
成员:凤伟总、吕欣欣、王彤、桂一川、张炜、刘雪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任:凤伟总
副主任:王光照、廖会员
联络员:徐楚
联系电话:62897000转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