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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2-27

发文字号

潮发改价[2017]5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潮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2-27

颁发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广东省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正文内容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潮发改价[2017]55号

2017年2月27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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