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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东华医院多功能颈腰椎综合治疗机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04-08-30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4]37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9-01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正文内容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第一医院病床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2004]130号)和《关于请批准黄河医院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4]202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市第一医院、市黄河医院病床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第一医院病床等收费标准
  (一)特需病房床位费:普通套间1间1张床,每床日240元;普通单人间3间3张床,每床日120元;普通双人间2间4张床,每床日60元。
  (二)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2元/人次。
  (三)普通病床(93张床)申请执行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因不具备新建病房条件,不予批准。
  二、黄河医院病床收费标准
  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套间2间2张床,每床日280元;普通双人间7间14张床,每床日60元。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4年 9 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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