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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7-05-05

发文字号

闽卫督函[2017]7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5-05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13号建议的答复

闽卫督函[2017]78号

2017年5月5日

陈庆勋代表:

  《关于给予边远海岛县人才智力支持的建议》(第15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对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帮扶工作。

  一、省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主要从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健全诊疗科目、提高诊治病种覆盖面等方面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支援医院根据县级医院需求派出管理人员、医师、护理人员、医技人员、药学人员等。派驻医师在县医院要出门诊、管病床、做手术、带教学,担任相应医院或科室负责人,参与医院或科室管理,完善受援医院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目前省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普遍与3-4所县级医院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其中至少与1所县级医院建立了托管、领办的支援模式。针对您建议中提到的东山县医院,我委已安排厦门市第一医院对口帮扶东山县医院,帮扶时间为2016-2018年。

  二、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支援服务。创新互联网支援新模式,注重综合应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开展远程会诊、远程专家门诊、远程影像心电病理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继续教育等远程医疗支援服务。借助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开展远程在线培训。积极探索建设面向基层的网络门诊服务,扩大基层医生接诊覆盖面,提升基层诊疗技术水平。

  三、建立基层骨干医师定期培训机制。根据县域疾病谱、县医院外转疾病排序、县医院医疗技术发展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地选派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到支援医院培训,加强重点专科骨干人才培养。逐步将医院管理和其他医务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将在基层开展培训、带教作为对口支援考核的重点内容,努力打造带不走的基层医师骨干队伍。积极探索建立支援医院导师制度,以支援医院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为导师,遴选一定数量县级医院对应学科医师为学员,由导师开展长期、系统、有计划的讲学、带教、进修,培育基层骨干人才。同时,我委正在研究制定《福建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鼓励支援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切实提高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的帮扶效果。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朱淑芳
  联 系 人:黄  颖
  联系电话:0591-8784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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