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新增24小时胆汁反流监测等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09-06-05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9]12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6-10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正文内容


关于新增24小时胆汁反流监测等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9]125号

2009年6月5日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8]449号)收悉。经研究,对新增的24小时胆汁反流监测等4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09年6月10日起执行。

  附件:24小时胆汁反流监测等4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编码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内 涵   计价  单位   收费标准  (元)   备 注
  1     24小时胆汁反流监测   含一次性光纤胆汁监测探头   次   1380  
  2   310401029   电子耳蜗编程     次   120  
  3     视网膜检查   视网膜检查系统(含表麻)   单眼   100  
  4     多功能暖箱治疗     小时   10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