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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肿瘤医院新建外科住院病房大楼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1-07-22

发文字号

渝价[2011]26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8-01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肿瘤医院新建外科住院病房大楼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11]268号

2011年7月22日

  重庆市肿瘤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新建外科住院病房大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肿院[2011]17号)收悉。为适应临床发展需要,你院投资新建了外科住院大楼,配备了较先进的设施设备,改善了就医条件,为住院病人提供了一个较舒适的治疗休养环境。根据测算成本,并结合我市病房床位收费水平,经研究,现将你院新建外科住院病房大楼床位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套房和单人间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由你院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并公示。

  二、重症监护病房(ICU)单人间 每床日 120元
  多人间 每床日 70元
  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60元
  双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50元

  四、三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40元

  五、四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30元

  六、多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25元

  七、临时加床 (走廊) 每床日 15元

  八、婴儿床位费 每床日 12元

  九、陪伴床位费 每床日 10元

  十、专设肿瘤病房床位费,按渝价[2004]143号文规定,在批复的普通床位费基础上每床日加收5元。

  十一、以上收费标准于二○一一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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