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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上海市肺科医院等12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等2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等级复评审结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4-01

发文字号

沪卫医管[2013]00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4-01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上海市肺科医院等12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等2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等级复评审结论的通知

沪卫医管[2013]006号

2013年4月1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有关市级医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

  按照《上海市医院综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相关医院评审标准,经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组织评审,上海市肺科医院等12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等2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的等级复评审结论均为“合格”。具体医院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通过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等级复评审的医院名单
  上海市肺科医院
  上海市胸科医院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上海市儿童医院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二、通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等级复评审的医院名单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以上14家医院应继续立足常态、长效管理,切实抓好医院内涵建设,确保医院管理、医疗服务与质量的持续改进。对于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落实整改,对于不能即时整改的,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请各有关医院于4月30日之前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我局医疗服务监管处。我局将结合大型医院巡查、“三好一满意”活动等工作适时开展追踪复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军

  电话:22121565

  传真:22121569

  邮箱:shwsjy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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