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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准予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等七所医院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21

发文字号

晋卫医[2009]10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8-21

颁发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准予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等七所医院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活动的通知

晋卫医[2009]106号

2009年8月21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7]222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院进行了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晋城市人民医院、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符合条件,准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活动。请依法办理科目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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