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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03

发文字号

深卫健规〔2020〕3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0-11-20

颁发部门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和监管,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现予以印发,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 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的通知.pdf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 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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