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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5-03-12

发文字号

临政函[2015]2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临汾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3-12

颁发部门

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临政函[2015]23号

2015年3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三个不变,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部署,圆满完成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 根据《临汾市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经研究,决定对完成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指标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授予:安泽县、大宁县、翼城县、古县、侯马市、尧都区、洪洞县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综合先进奖。

  2015年,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完善生育政策,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市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人口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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