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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诸暨市红十字医院变更名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3-01-07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13]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1-07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诸暨市红十字医院变更名称的批复

浙卫发[2013]4号

2013年1月7日

  绍兴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诸暨市红十字医院更名为诸暨市中心医院的请示》(绍市卫[2012]4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诸暨市红十字医院第一名称变更为“诸暨市中心医院”。

  二、请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及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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