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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8

发文字号

黑卫医发[2016]6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3-28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武警总队、中国人民解放军65165部队、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卫医发[2016]68号

2016年3月28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扶贫办,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扶贫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1医院,武警各支队:

  现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精准脱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精准脱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印发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7号),全面完成健康扶贫工作任务,在全省组织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含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下同)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和健康扶贫要求,组织全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含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下同),进一步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为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创造医疗条件。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加强衔接。统筹协调医疗资源,形成省、市、县对口帮扶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对口帮扶中的积极作用,做好与 “三下乡”、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和省级专家支援县医院学科建设先锋行动的政策相衔接,集中发挥各项工作的作用和优势,形成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的合力。
  --突出重点、精准帮扶。以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针对当地的疾病谱,通过医院对医院、科室对科室、团队对团队、派下去、请上来的方式,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外转患者较多的临床专科能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市(行署)、系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卫生部门要加强与贫困县人民政府的沟通,共同指导支援医院、受援医院,确定精准帮扶内容。
  (三)帮扶时间。时间为2016-2020年,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对口帮扶关系。帮扶期间,如医院出现涉及转隶移交或改制等情形的,与地方医院的对口帮扶关系不变。
  (四)实现目标。到2020年,通过一对一的对口帮扶,每年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显著提高;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和医院管理人才。贫困县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充分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为贫困县居民提供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帮扶对象
  全省28个贫困县。其中国贫县20个(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兰西县、海伦市、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省贫县8个(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蒙县)。

  三、帮扶形式
  按照立项目、帮管理、传技术、带人才、扶学科、送设备、促健康等主要形式对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
  (一)挂职。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主,三级医院选派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到贫困县县级医院担任院长或副院长职务,任期三年(半年可以轮换)。
  (二)驻守贫困县县级医院。根据受援县县级医院的条件和要求,支援医院要派驻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到贫困县县级医院驻点帮扶。派驻人员连续工作至少6个月可以轮换。
  (三)三免费。对由结对帮扶的受援县级医院转诊到支援医院的贫困人口免收门诊挂号费、诊疗费、住院床位费。
  (四)多种方式开展帮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开展临床教学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县医院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五)建立帮扶绿色通道。三级医院要与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疑难重症会诊、转诊绿色通道。优先免费接收贫困县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到三级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或进修学习等。

  四、帮扶任务
  (一)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市(行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卫生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对口帮扶关系(见附件1),协调、指导相关三级医院与贫困县政府和县级医院签订一对一的对口帮扶责任书,明确对口帮扶总体目标、年度任务和量化考核指标,充分做好支援医院派驻人员的生活、工作和安全保障。
  (二)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支援医院要根据受援医院功能定位和建设发展实际,结合当地卫生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向县级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者副院长,至少5名医务人员组成的团队(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驻点帮扶,帮助受援医院开展日常诊疗服务,建立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诊疗科目,加强近三年外转率排名前5-10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提升受援医院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受援中医医院还应提升针灸科、推拿科等中医特色科室的诊疗能力。同时,有条件的贫困县可以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临床检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
  (三)大力培养合格专业人才。支援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招收受援医院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结合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通过“派下去”、“请上来”等方式,采取教学查房、手术带教、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每年为受援医院培训骨干医师或其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有计划地为贫困县县级医院培养一批业务水平较高的技术骨干,使其人才队伍更趋合理。通过对口支援,显著提升县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运用适宜技术的能力。
  (四)显著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支援医院要帮助受援医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院和科室内部管理,提高受援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支援医院为当地三级医院,可采取委托经营管理、医疗联合体等方式,由派驻人员担任贫困县县级医院院长或副院长、科室主任,建立紧密型上下联动机制。
  (五)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结合“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万名医师下基层”等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医疗帮扶。一是结合贫困县实际医疗需求,支援医院定期派出医疗队,集中解决贫困县疑难疾病和复杂手术;二是经常性开展医疗下乡,支援医院定期开展巡回义诊,为贫困县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日常诊疗服务。
  (六)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关系,通过远程医疗服务提高贫困县医疗服务水平和可及性。支援医院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充分利用社会扶贫网络平台,促进信息有效对接。

  六、工作步骤
  (一)2016年2-3月。各市(行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卫生部门督促落实指导三级医院与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医院每年度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见附件2)。已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的,可以就健康扶贫工作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医院之间签订的对口帮扶责任书,要在本方案提供的模板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帮扶目标、时间节点、任务内容,明确可操作、能考核的量化指标,帮扶任务要具体到科室、项目、技术等。支援医院由院领导带队到受援医院进行考察和调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围绕对口帮扶工作任务,细化“四个一”的目标要求,确定年度的具体工作目标,落实目标任务。目标和任务要具体详细、操作性强。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3月31日前将县医院签订的对口支援责任书邮寄我委医管处1份备案,电子版发至医管处公共邮箱:ygc85985927@163.com ;县中医院签订的对口支援责任书邮寄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政处1份备案,电子版发至中医医政处邮箱:hljzyyzc@163.com
  (二)2016年4月-2020年。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按照签订的帮扶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帮扶工作任务。各市(行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监督指导对口医院落实工作任务,按照健康扶贫、《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考核指标体系》有关要求,每年开展工作进度和成效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分别报省卫生计生委医管处、中医医政处。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健康扶贫对口帮扶工作进行年度抽查和5年工作总结评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行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扶贫办、军队、武警部队卫生部门和各有关医院要充分认识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省统筹,市、县抓落实的对口帮扶工作管理机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突出县抓落实的责任主体地位,确保对口帮扶卫生扶贫举措落实到位。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三级医院要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和体现公益性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现对口帮扶目标。
  (二)分工协作,加强保障。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地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省扶贫办负责提供贫困县、乡、村、户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相关数据,推动对口帮扶工作让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并协调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军队、武警部队卫生部门指导各级军队、武警部队相关部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军、警、地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并会同军队、武警部队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军队、武警部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与军队、武警部队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扶贫办、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卫生部门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积极协调本地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为对口帮扶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市(行署)、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为对口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精准脱贫工作负总责。各地要将对口帮扶纳入“十三五”规划,加强规划指导,切实履行监管、督办、考核等职责。要将对口帮扶工作纳入当地卫生计生系统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单向考评,实行严格考核督查问责。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对口帮扶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四)完善制度,加强督导。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要实行目标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扶贫办、军队、武警卫生部门要建立完善对支援、受援双方的考核制度,按照对口帮扶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落实三级医院医生在晋升中、高级职称之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工作制度。支援医院要保证派出人员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补贴;对口帮扶工作优秀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受援单位要为派驻帮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典型挖掘和经验推广,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贫困县群众知晓率,确保及时获得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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