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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龙海市第一医院认定为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10-25

发文字号

闽卫医政函[2017]70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0-25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龙海市第一医院认定为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批复

闽卫医政函[2017]709号

2017年10月25日

漳州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认定龙海市第一医院为三级综合性医院的请示》(漳卫医政[2017]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闽政办[2017]61号)精神以及你市的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结合龙海市常住人口规模、医疗机构布局以及龙海市第一医院现有建筑面积、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及医疗服务能力等情况,同意龙海市第一医院认定为三级综合医院。

  二、请你委督促龙海市第一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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