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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07-11-09

发文字号

陕人口发[2007]9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陕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1-09

颁发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决定
(陕人口发〔2007〕99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口计生委(局),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省计生协:

  近年来,全省人口和计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的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信息化发展滞后;部分地方网络不畅通,网站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信息资料库存达不到要求,应用率低。为进一步加快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信息载体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能力,实现人口计生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部署和人口计生工作职能与改革发展要求,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以开发信息资源为核心,部门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深化应用与重组业务流程相结合,快速发展与保障安全相结合,全面提升人口计生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领先。立足公众、社会和政府的需求,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强人口计生科学决策、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

  ――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全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整体部署,分级实施,跨地域、跨部门、跨层次协同建设,促进互联互通。

  ――深化应用,务求实效。使用成熟、稳定、适用的信息技术,优先采用集中建库的方法,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

  ――面向社会,立足创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外包和托管模式实施信息化建设,整合人口计生业务流程,实现信息技术的高效应用。

  ――综合防范,保障安全。运用科学的管理技术,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以安全促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全省建成两网、一库、三级平台。两网即:内网、外网;一库即:信息资料库;三级平台即:省、市、县三级综合信息平台。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口和计划生育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初步形成;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大幅度提高。从2008年起,省人口计生委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信息化达标市、县创建活动(具体标准附后),通过五年时间,80%以上县(市、区)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口计生部门内部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办公自动化,实现人口计生主要业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全面提升人口计生部门科学决策、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

  1、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网,建立省、市、县、乡四级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全省人口计生信息网络由政务内网和外网组成。政务外网主要运行人口计生业务执行系统、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公开人口信息服务系统;政务内网主要运行人口决策支持系统和人口信息服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已经连通的地方,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建立人口计生信息网络;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尚未连通的地方,在省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划指导下,按照安全、保密、高效的原则,采用数字认证技术,通过因特网、公共交换电话网(PSTN)等进行连接,建立网络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系统内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机制。

  2、完善人口计生信息库和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加快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改版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拓展功能,大力开发基础信息资源,建立省、市两级WIS库。利用统计、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工商、城建、教育等部门相关信息资源,规范各种统计数据、人口与经济社会有关信息传输渠道,形成省、市、县三级人口计生工作综合信息快速采集、动态监测和系统分析体系。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的信息系统建设,结合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向下延伸至村级。

  3、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门户网站是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窗口,是提供信息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开展“一站式”办公的重要应用系统,是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门户网站尚未开通的市、县要依托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加快建设。省、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实现机关内部公文、信息、值班、会议、督办等办公业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逐步建立集中信息管理机制。

  4、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应用软件的开发。逐步开发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科技管理、协会工作、群众信访、生殖健康等主要业务信息和机构人员、财务资金、基建物资等事业统计信息系统。建立省级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加强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就业、健康、迁移、贫困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测与研究,为政府宏观调控人口提供信息支持。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异地共享。提高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促进规范化运行。

  5、建立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按照信息安全与规划、建设和发展“三同步”要求,建立安全策略、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三位一体的信息安全体系。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和重要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应急建设等工作,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当前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设区市人口计生部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管理与指导,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指导人口计生信息化达标市、县活动的开展,确保信息化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管理。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化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开发、统一系统维护。各级人口计生委(局)发展规划部门为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订建设规划、整合业务需求、组织软件开发、实施综合评估等工作,并对本级信息基础设施及信息资源等进行统一管理。

  (三)加大投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立项工作,将项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省人口计生委将对市、县信息化建设投入一定比例的项目资金,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或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推动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信息中心,积极培养或引进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要求市级至少有3名、县级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计算机专业管理人员,乡级至少有1名合格的计算机操作人员。继续开展信息岗位练兵活动,对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分类别、分层次培训,提高信息化管理好应用水平。

  附件1:《陕西省人口计生信息化达标市、县标准》 (略)
  附件2:《陕西省人口计生信息化达标市、县标准》指标解释(略)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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