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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计划生育协会转发《关于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1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四川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计划生育协会

正文内容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妇联、计生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推进实施控烟行动,创建无烟家庭,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38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
  无烟家庭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基础,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妇联、计生协要充分认识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健康四川《控烟专项行动(2020-2030年)》要求,创新开展无烟家庭建设。
  二、统筹推进
  大力推动广泛的无烟场所建设,倡导建设无烟家庭。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妇联、计生协要结合职能职责,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动员家庭成员加强自律,做到不吸烟或不在家里吸烟,早日戒烟、健康生活,让每一个家庭生活在无烟的环境中。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结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烟草、电子烟危害及控烟知识宣传,深入宣传无烟家庭理念,倡导无烟健康婚礼等红白礼事新风尚,关爱自己和他人健康,全面营造无烟家庭氛围。
  三、巩固成效
  各地要探索建立推进无烟家庭建设的长效机制。持续宣介无烟生活方式、营造无烟家庭环境。及时总结无烟家庭建设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大力宣传推广,为控烟专项行动树立示范引领。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全国妇联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38号)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四川省计划生育协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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