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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30

发文字号

琼卫办中医发[2014]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海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9-30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琼卫办中医发[2014]6号

2014年9月30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中西民族医便函[2014]54号)转发给你们,供在医师执业管理工作中参考。

  附件:关于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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