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暨上海市第十二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8-28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宣[2014]70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8-28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暨上海市第十二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食药监宣[2014]700号

2014年8月28日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上海市药学会,《家庭用药》杂志社:

  为切实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领域的重要宣传品牌,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2014年上海市“诚信活动周”的有关安排,立足本市实际,现就我局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暨第十二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安全用药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健康安全合理用药

  三、宣传重点
  (一)突出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二)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
  (三)宣传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及本市药品监管举措和成效,紧紧围绕监管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和载体,大力宣传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本市“药品黑名单”制度、投诉举报及奖励制度等,加大对防范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违法行为的宣传,全面展示我局“科学监管、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四)宣贯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推进执业药师药学服务。
  (五)宣传老年慢性病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借助世界脑健康日、世界心脏日、全国高血压日和世界关节炎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提升对老年人这一重点用药人群的宣传实效。
  (六)宣传儿童健康保健科学理念和常识,提供专业指导和解读,宣贯儿童安全用药管理的政策法规,提升全社会儿童安全用药的意识。

  四、宣传用语
  1、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2、关爱生命呵护健康合理使用抗生素
  3、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有保障
  4、安全用药保健康减少污染护环境
  5、关注百姓健康倡导合理用药
  6、理性消费明真伪夸张广告勿轻信
  7、履行药师职责维护人民健康

  五、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14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暨第十二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衣承东副局长任组长、周群总工程师和徐徕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处、宣传处、药械流通处、药化监管处、药化注册处、稽查处、局团委、情报所(信息中心、研究中心)、培训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闻宣传处。

  六、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2014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暨上海市第十二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重点活动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加强活动筹备策划及部署落实。各主办和承办单位要及时制定相关活动的细化方案,于活动开展至少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宣传处;各分局(含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下同)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辖区资源优势和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宣传重点和具体承办项目,制定有特色的活动方案,于9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宣传处;各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活动筹备工作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配合总局及市局开展活动。各项活动应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可登陆国家总局网站https//fbya9065ea471e734a4c8f49e5e4ad3ca83chqcwqfu00q5q96bbn.fizh.ncu.cwkeji.cn:8080/WS01/CL0051/104479.html下载)。各分局要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预告国家局“微言大会”的节目信息,方便辖区群众关注并收看;动员辖区群众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发动辖区高校学生积极参与“全国大学生健康科普可视化创作大赛”;加强对“全国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和总局科普移动软件(APP)“食事药闻”的宣传推广;加强对市局“老年儿童安全用药知识进社区”活动和第十二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的组织策划和落实。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积极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及安全用药月活动宣传,同时加大对药品政策法规的解读及本单位药品监管举措和成效的宣传。在市局政务网上开设“安全用药月暨第十二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专栏,详细、动态反映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的系列活动,政务微博同步更新。在报刊平面、广电时段、网络电信、公交地铁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家庭用药》、《上海医药》、《上海执业药师》、《上海临床与新药杂志》、《人与健康》、《新闻晨报》、《人民日报》数字阅报栏、《中国医药报》等杂志和媒体同步开设专栏或专版;协调分众传媒、东方明珠移动电视、IPTV等数字传媒,播放科普宣传短片,努力形成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四)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活动安排,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填写数据汇总表(附件二),并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至宣传处。请各单位密切关注市局政务网、政务微博,及时获取安全用药月相关信息,后续相关工作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晋华、张露霞,电话:63356191、63356061,传真:53521069,邮箱:xwxc@smda.gov.cn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