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餐饮、车辆清洗等企业油污排放综合治理的通知
沪食药监餐饮[2018]227号
2018年11月3日
各区市场监管局、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餐饮单位等企业油污排放的管理工作,全力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单位等企业油污排放专项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将餐饮单位等企业油污排放综合治理,与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相结合,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相结合,与推进 “放心餐厅”“放心食堂”以及明厨亮灶示范建设相结合,督促油污产生单位、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油污的规范化处理,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优化和城市形象。
二、检查内容
1、餐饮单位: 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和收运签约情况、安装和使用油水分离设施情况、餐厨废弃油脂的交付收运单位等情况。
2、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单位:按照要求规范收运和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等情况。
3、车辆清洗企业:按照要求办理备案,并设置污水排放设施;污物按照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卫有关规定处理。
三、时间安排
(一)检查督查阶段(2018年9月-11月):对辖区内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单位、洗车服务单位,对照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是否向所在地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本年度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和产生量,并将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交指定的收运单位收运,且与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是否按规定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并按规定安装符合要求的油水分离器,保持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和油水分离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等情况。
重点检查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去向是否规范作业,收运单位是否按照“四个统一”要求(统一收运车辆并安装车载定位装置、统一收集容器、统一作业服装、统一持证上岗)开展收运工作;收运单位是否履行收运服务的各项职责,做到“应收尽收”等情况;处置去向是否严格执行物流管理制度,是否台账齐全、程序合规,做好规范处置。
重点检查车辆清洗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并设置污水排放设施;是否存在油污、淤泥和其他污物任意排放、倾倒的行为。
(二)总结及抽查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各区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跟踪复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形成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相关建议和措施。市级食品药品监管、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将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飞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油污排放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抓好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各区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治理合力,切实抓好油污违规排放的查处工作。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管理纳入监管范畴,将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和使用以及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收运合同、电子信息系统平台的建立和使用情况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环保部门和水务部门应对车辆清洗企业未采取任何措施将洗车废水排入雨水管道或者河道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级绿化市容部门要按照规定职责,切实加强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做到“四个统一”要求,严格履行收运服务的各项职责,确保做到“应收尽收”;督促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去向严格执行物流管理制度,台账齐全、程序合规,确保做到规范处置。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辖区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和车辆清洗企业违规行为。
(四)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应于11月2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工作党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数据汇总表(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