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9]9号
2019年4月1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疾控中心、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医学院:
为保证2019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财政厅继续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予以专项补助,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级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19]2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20号),制定《四川省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安排项目资金5240万元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予以补助(川财社[2019]2号、川财社[2019]20号),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对国家基地招收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予以生活补助。
2.分别完成住院医师、专科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600名、120名、330名和30名带教师资培训工作,提高教学能力和培训质量。
3.组织完成全省2019年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公卫医师、护士、药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统一招生及教学管理。
4.组织完成2019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理论和技能结业考核;专科医师、药师、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
5.组织完成第七届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竞赛。
二、补助标准与使用范围
(一)学员生活补助
2019年省财政按每人3450元标准补助,用于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2018级及以前招收且在培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单位委派人和社会人生活补助。截止2018年12月6日,在培人数12900人,共计4450.50万元。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具有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即在读专硕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此经费补助范围。
(二)省级教学管理费
按789.50万元标准补助。其中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省毕教办)575.18万元,用于全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公卫医师、护士、药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统一招生、基地评估与动态管理、学籍管理、培训过程管理、考试考核、题库建设、教学督导、信息化建设、师资培训以及管理费用等。成都医学院130万元,用于组织举办“成医杯”第七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34.32万元,用于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试(含补考)报名技术服务、考务管理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考试考场安排、场地考试电脑配置、系统管理员和监考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机考实施、巡考等考务相关工作。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结业考试补考工作的3个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各10万元。省疾控中心20万元,用于全省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培训标准和培训手册编制等。
各单位资金分配见《四川省2019年省级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附件)。
三、执行时间
学员生活补助由各培训基地按3450元/人的标准于省级财政补助经费到位3个月内全额一次性发放至在培学员。省级教学管理经费于2019年12月底前执行完成。
四、经费管理
1.培训基地对省级财政补助学员生活补助资金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这一经费不得冲抵各培训基地对培训学员的原有收入保障,不得冲抵培训基地为培训学员提供的社会保险、免费住宿或住房补贴。
2.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和虚报培训人员数量的,除追回专项补助经费外,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