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人民政府对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84号(医药卫体0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09-07-07

发文字号

闽政督[2009]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7-07

颁发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福建省人民政府对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84号(医药卫体020号)提案的答复

闽政督[2009]4号

2009年7月7日

  李祖可、林嘉騋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把福建莆田市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列入全国重点民生工程的提案》(第0384号),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交由福建省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04-2008年,为实现每个乡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的目标,国家实施了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一期建设工程,我省也实施了年百所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莆田市共有乡镇卫生院43所,其中36所已列入国家和省实施的民生工程,获得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近2000万元。经过努力,莆田市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农村群众看病就医条件得到改善,但整体服务能力仍不强。

  2009年初,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计划2009-2011年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二期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县级医院及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实现农村群众“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福建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批转了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等六部门制定的《2009年医改实施方案》,计划2009-2010年实施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使全省乡镇卫生院都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综合能力,满足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一是按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要求,重点加强服务人口多的甲类、乙类卫生院建设(如莆田的黄石、东峤、枫亭、湄洲等乡镇卫生院);二是为所有中心卫生院建设远程医疗会诊工程;三是对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四是拆建全省乡镇卫生院D级危房;五是为全省卫生院培训适用卫技人员等。建设资金3.8亿元由国家和省政府为主筹措。莆田市乡镇卫生院已纳入上述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规划。

  感谢您们对福建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591-87063196(省发展改革委)
  0591-87846270(省政府督查室)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