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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天津红桥同康医院定点资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9-09-30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09]1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9-30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正文内容


关于确认天津红桥同康医院定点资质的批复

津人社局函[2009]139号

2009年9月30日

天津红桥同康医院:

  你单位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天津红桥同康门诊部名称已变更为天津红桥同康医院,执业地址相应变更,考虑到更名迁址后继续符合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确认天津红桥同康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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