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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举措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06

发文字号

苏卫办基层[2017]1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06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组织申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举措的通知

苏卫办基层[2017]14号

2017年6月6日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

  我省自2015年启动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单位建设工作以来,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为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总结提炼并推广典型地区成熟经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一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举措,现就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主要为2015-2017年度列为省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各地卫生计生委(局),未列入创新建设单位的也可申报。

  二、申报内容
  各地、各有关机构推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举措已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取得较好效果,包括设立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建立上下联动机制、调动家庭医生积极性、推进信息化应用、引入保险机制和社会资源、强化政策支撑等领域。申报内容不限,可以是全方位、全局性的突破,也可以是集中于某个局部或某个点的特色亮点,申报项目要有数据和材料支撑。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对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工作进行系统梳理,组织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充分挖掘基层新鲜经验和亮点。
  (二)各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1)创新举措申报单位纸质总结材料一份,字数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情况、创新举措的目的意义、政策支持和出台的文件、具体做法、取得的效果和产生的影响,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2)填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举措申报表(附件),其中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推荐单位创新举措进行简要点评。
  请各设区市汇总各申报单位材料,于7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报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同时以设区市为单位提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情况总结。
  (三)省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评选表彰。创新成果突出的地区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下一年度的建设安排中予以倾斜。省将在面上宣传推广可复制的创新举措。

  联系人:高溶(电话025-83620712)
  邮箱:jcws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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