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5]32号
2015年8月29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首届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黔东南自治州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特色优势,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打造全省大健康医药产业重要基地
(一)支持发展健康养生养老产业。挖掘黔东南自治州生态环境优美、民族文化多彩、温泉水体富集等资源优势,支持发展森林生态度假型、湿地公园生态型、农业休闲观光型、民族村落体验型、温泉水疗保健型等养生养老业态,重点支持建设雷山休闲度假旅游文化园、凯里云谷田园、剑河温泉小镇山地康疗养老度假区等重大项目,尽快形成环雷公山苗文化旅游和环月亮山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健康养生圈,黎从榕侗文化旅游健康养生区和沿氵舞阳河历史文化旅游健康养生带,把黔东南自治州打造我省健康养生与民族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成为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健康养生养老旅游目的地。
(二)支持发展大健康药食材产业。发挥黔东南自治州大宗道地药材和原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种丰富的优势,统筹整合扶贫、农业、林业、科技、土地等领域有关专项资金和支持政策,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发展太子参、钩藤、白芨等大宗道地药材种植,发展精品水果、稻(荷)生态鱼等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农产品,加快建设施秉太子参种植基地、剑河钩藤产业种植基地和麻江有机蓝莓种植示范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中药材和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0万亩和500万亩。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创建“全国中药材(太子参、钩藤)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推动太子参、钩藤、白芨、何首乌等大宗道地药材纳入国家药食同源管理目录和新资源食品目录。把黔东南自治州建成国家道地药材供应基地、面向珠三角的绿色有机食品供应基地。
(三)支持发展民族医药医疗健康产业。发挥苗侗医药和民族医疗保健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苗侗医药生产研发和医疗服务,推动苗药制剂的研发配置、苗侗药新品种开发,拓展苗侗医疗服务网络,重点支持凯里医药产业园、侗乡医药产业园、苗侗瑶医药研发中心、黔东南苗侗医医院等项目建设。支持打造“从江瑶浴”中国瑶浴文化第一品牌和“苗侗药都”、“中国苗药基地”等品牌,把黔东南自治州建设成国家苗侗民族医药医疗示范基地。
(四)支持发展健康运动产业。发挥黔东南自治州独特的山地地形地貌和丰富的江河湖泊水体资源优势,支持发展山地自行车、野外探险、漂流以及民族民间文化特色鲜明的独竹漂、苗族芦笙舞等健康运动产品,重点建设下司国家级水上运动训练基地、环雷公山山地户外运动基地、从江加榜梯田国际露营基地等重大项目,支持贵州环雷公山超100公里跑国际挑战赛、下司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锦标赛、“雷公山之巅·巴拉河之夏”全国山地自行车赛等专业赛事品牌建设,把黔东南自治州建成全省独具特色的健康运动产业重要基地。
二、深化改革开放,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增强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活力
(五)推进体制改革。引导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与黔东南自治州医疗机构组建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的医疗联合体,组建黔东南自治州医疗集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基地+医疗集团”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服务向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延伸覆盖。在黔东南自治州探索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即可开展多点执业试点。对黔东南自治州获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的院内苗药侗药制剂品种,经批准可在全省医疗机构之间共同调剂使用。支持省级投融资平台和基金管理公司对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大股权投入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在黔东南自治州开发以未来收益权、收费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为质押的绿色信贷产品,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及绿色环保企业贷款金融债。
(六)推进开放合作。支持黔东南自治州组建中国传统村落联盟,争取中国传统村落峰会永久性会址落户黔东南,举办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大健康医药产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深化与周边区域合作,依托珠江-西江经济带、贵广高铁经济带,共建西江生态养生养老产业示范区,打造辐射粤港澳的健康养生养老产业集聚区。
(七)推进创新发展。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有条件的企业(机构)开展苗侗医药研发、苗侗医临床研究、新药申报等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医药行业创新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支持以健康药食材种植为主的农业科技园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基地或园区纳入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对获得GAP认证的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和成功对珍稀濒危野生中药材进行规模化种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大健康医药产业联盟,加快形成集医疗医药、养生养老、健康管理、民族文化旅游等为一体的产业链。
三、夯实发展基础,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改善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条件
(八)加快构建基础设施网络。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完善外接内联通道,加快厦蓉高速桂林-三江-黔桂界段高速公路、环贵州高速公路南部三州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将凯里-都匀城际铁路、凯里环城高速、榕江-佳荣-河池等高速公路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加快黔东南自治州境内国道、省道维护和改造,提高既有道路通行能力;加快都柳江航电枢纽工程和清水江航运通道建设;积极推动黎平机场改扩建。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争取将麻江宣威、榕江忠城、从江下江三个大型水库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宽带网络、无线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网络普及水平。
(九)加快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加快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加大对黔东南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建设支持力度,推动传统村落“保老寨建新寨”,完善村内消防设施、道路维修、路灯照明、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防灾减灾、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建设,将黔东南自治州“中国传统村落”打造成健康养生、民族文化体验、乡村旅游产业的重要平台。
(十)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黔东南自治州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支持力度,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城乡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加强清水江流域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黔东南自治州15个县建设环境监测站,完善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统筹构建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四、加大政策倾斜,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提升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支撑能力
(十一)加强财金支持。2015年,省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民政、卫生计生、体育、旅游、扶贫、科技等部门专项资金,按照使用方向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原则,新增资金共计3000万元以上用于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补助。2016-2020年,省财政根据财政部核定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和债券发行等情况,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支持设立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争取政策性银行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金融扶持,支持设立黔东南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基金。加大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文化产业发展、科技风险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商务发展等基金对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区(县、市)、基地(园区)、企业(机构)的支持力度。
(十二)加强用地支持。黔东南自治州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对综合性医药园区(含医药物流园区)、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大型医疗服务机构的投资建设,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大健康医药产业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给。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允许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内的生态农业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建设用地。加大对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指导力度,并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适度倾斜。
(十三)加强人才支持。省重大人才工程和引智工程向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人才倾斜。争取国家批准在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增设苗医药本科专业、苗医药专科专业,在预科计划安排中向黔东南自治州高校倾斜。积极推动在黔东南自治州设立大健康学院和民族文化艺术学院。支持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和职业院校免试招录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苗医侗医传承人就读深造,积极争取苗侗医师进入国家执业医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为黔东南自治州免费提供50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200名初级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名额。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形成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强大合力
(十四)强化统筹协调。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强化省州联动,形成系统整体合力,协力推进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创新,切实把相关支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细化提出本部门具体支持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十五)强化政策落实。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在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产业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认真落实好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支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黔东南自治州要加强与省直部门对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督查室要牵头会同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直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十六)强化宣传推广。大力宣传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成效,依托大健康医药产业博览会、发展峰会等平台,全方位、大力度宣传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品品牌,扩大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为推动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