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铜仁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7]63号
2017年11月14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第三届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铜仁市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以“融合发展大健康·助推贵州大扶贫”为主线,围绕“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打好生态牌,奋力创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突出“养”在铜仁主题,做大做强“梵净山珍·健康养生”品牌,按照“医、养、健、管、游、食”全产业链和“健康铜仁”大健康产业全生命周期发展要求,探索融合创新发展大健康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培育壮大大健康产业,加快把铜仁市建设成为全省融合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创新引领区。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铜仁市大健康医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明显壮大,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高,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极大改善,大健康与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深度融合,大健康医药产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大健康医药产业成为铜仁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基本建成以大健康康养目的地、贵州梵净山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区、融合发展大健康·助推贵州大扶贫先行示范区为一体的全省融合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创新引领区。
二、支持铜仁市创建“融合发展大健康·助推贵州大扶贫”先行示范区
(三)支持大健康与大扶贫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大健康产业推动大扶贫载体功能,把大健康产业与扶贫开发“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深度结合,支持铜仁市大力发展中药民族药、绿色食材种植及研发生产,打造健康药食材产业化扶贫模式。支持铜仁市利用民族文化和山地特色农业资源,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加快发展集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微田园体验等多种元素的绿色有机健康养生业态,推动建设一批大健康农业观光养生园、生态养生园,打造农旅结合的健康休闲养生产业化扶贫模式。深化“普惠+特惠+精惠”医疗扶贫模式,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支持探索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就医非医疗费用补助机制。(牵头单位:省扶贫办;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支持发展生态养生养老产业。依托梵净山独特生态资源和印江、石阡长寿之乡品牌及松桃苗药资源,推动建设一批集康复疗养、旅居养老、休闲养生等业态为一体的生态养生养老基地,充分整合当地民俗民居和少数民族特色养生文化等资源,支持铜仁市打造同吃同住同体验的“候鸟式”民居养生养老产业示范带。充分发挥“梵天净土·桃源铜仁”品牌效应,支持多元化养老基地建设,加快开发温泉、药食材、农旅休闲、民俗民居文化等资源,支持创建以梵净山为核心,集乌江温泉基地、民俗民居基地和药食文化基地为一体的流动式养生养老循环圈。按照“医、护、养、学、研”一体化新模式,推动铜仁市绿色生态医疗健康和老年养护基地建设,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支持将江口、印江、松桃环梵净山区域和百里锦江周边县(区)连片发展,建成国内知名的生态养生养老融合发展集聚区。支持铜仁市医养结合示范市建设,将医疗、气候、生态、康复、休闲等元素融入养老产业,发展康复疗养、旅居养老、休闲度假型养老等业态,结合现有日间照料中心、民营养老机构,建设以康复养生为重点的居家养老胜地。支持将铜仁市康复医院建成集康复养老、理疗养生、残疾人康复等为一体的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医院。支持铜仁市全面建成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医药监管平台、人口健康信息基础平台。(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
(五)支持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坚持中医药与旅游发展相结合,支持铜仁高新区汉方制药、碧江区同德药业、江口县梵净山康复养生中心和思南县乌江健康产业园等医药、医疗服务产业发展。支持铜仁市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一带双核”健康旅游线路建设,打造以梵净山为核心,石阡、思南、碧江温泉以及朱砂古镇、碧江农夫山泉等工业旅游产品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生态旅游基地。加快开发苗医苗药,引进或成立苗药生产企业。鼓励、支持松桃中医院、铜仁中医院建立专门的苗医门诊,培育武陵山区苗医苗药市场,拓展松桃等地区农民收入渠道,带动脱贫致富。(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支持发展药食同源产业。支持铜仁市创建“梵净山珍·健康养生”系列品牌,推动每年认定一批具备发展条件和市场潜力的药食同源产业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创建一批具有铜仁特色的国家“健”字号和“食”字号品牌。支持思南、德江、沿河、碧江、松桃和玉屏建设以天麻等地标产品为主的中药材种养殖产业带,推动生态有机茶叶、生态果蔬、生态畜牧业等健康有机食品和传统中药材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以梵净山为核心,乌江和锦江流域为辐射的药食同源产业带,将铜仁市打造为全省药食同源基地。(牵头单位:省扶贫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支持铜仁市打造大健康康养目的地
(七)支持创建“水养”引领集聚区。将温泉泡浴、温泉疗养等与原生态的田园景观、生态种植、绿色食品相结合,支持打造具有黔东特色的温泉养生度假基地。充分利用铜仁市县县有温泉的天然优势,重点推进一批大健康温泉养生产业发展项目。支持铜仁市利用优质天然饮用水资源,推动农夫山泉、屈臣氏、高原清泉、泉都等天然饮用水生产企业加快发展,培育、建成一批以天然矿泉水为代表的健康饮品企业,支持铜仁市打造国家级健康饮水集聚区。(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支持建设山地康体运动基地。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托铜仁市锦江及周边山地、峡谷、水体等地形、地貌资源,支持建设梵净山户外运动基地、九龙洞水上户外基地、万山滑雪基地、锦江流域中华传统龙舟基地、乌江自助漂流基地等一批集体育、旅游、度假、健身等业态深度融合的重点项目,构建面向成渝、长三角、珠三角的运动康体养生基地。(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
(九)支持建设森林康养目的地。支持发展以森林景观、森林环境、森林食品及生态文化等为依托,集旅游、休闲、度假、娱乐、运动、养生、养老等服务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业。支持结合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乡村旅游景区以及其他林区中的生态旅游步道、自然保护巡山道、护林防火道建设,推进森林康养步道体系建设。支持将新建的敬老院、养老院、疗养院、福利院等规划建设在离城区较近的林区周边。支持依托“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单位”(江口梵净山、思南白鹭湖)和“首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单位”(江口凯马林场)开展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民政厅)
四、支持铜仁市建设梵净山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区
(十)支持梵净山打造武陵山大健康医药产业创新引领区。以铜仁市地处乌江经济走廊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核心区域为依托,充分利用梵净山独特资源优势,支持推动江口县太平镇、双江街道、凯德街道等大健康核心规划区建设,打造武陵山片区多元化大健康服务集聚区。在现有碧江区中医药现代物流园的基础上,支持引进大健康医药优势企业,打造辐射武陵山区的大健康医药产业园区。支持铜仁市打造梵净山大健康医药产业绿色发展集聚区和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大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投资促进局)
(十一)支持打造环梵净山生态文化休闲度假目的地。坚持大健康与大生态融合发展,依托梵净山天然氧吧、朱砂古镇、九龙洞风景名胜区等自然资源,整合苗族、土家族文化资源,支持铜仁市打造一批文化养心度假区。利用道地药材资源优势,推动健康食品开发,创建适宜特定人群、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药食同源品牌,支持发展集生态观光、农事体验、食品加工体验、餐饮制作体验等为一体的大健康扶贫产业。(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农委、省扶贫办)
(十二)支持创建梵净山国家级道地药材基地。依托梵净山、佛顶山、乌江流域等特殊地理气候条件,支持建设梵净山特色中药材规划区、乌江流域特色药材区、锦江河流域种植区等中药材种养殖产业带,支持建设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型中药材为主的中药材研发平台,打造集中药材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全国性道地中药材集散地。支持建设中医医疗机构和传统苗、土家、侗医经络理疗馆、药膳等服务为主的中医药产业项目,支持铜仁市打造以中医治病、康复理疗、养生保健、药膳食疗为核心的中医药文化养生服务基地。(牵头单位:省扶贫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十三)支持申报梵净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规划建设环梵净山“金三角”文化旅游创新区,支持继续办好“中国梵净山生态文明与佛教文化论坛”,支持申报梵净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五、支持铜仁市创新大健康医药产业体制机制
(十四)支持技术创新。推动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平台等与大健康医药企业深度合作,分层级建立和完善开放灵活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支持构建铜仁市医疗健康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建立区域内开放共享的生物医药信息数据平台与有偿使用的知识产权分析服务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GMP认证。支持传统中药、民族药深度研发,成立独立的苗医苗药研究机构,支持干细胞基因库建设,进一步推动苗药、土药等民族药系统开发。(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十五)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铜仁市改革创新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铜仁市扩建公立医院,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条件。支持铜仁市通过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普惠+特惠+精惠”“三惠”模式,构建全方位医疗保障网。支持铜仁市探索完善新农合跨省就医直补机制和实施跨省就医直补试点,支持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一医院、重庆西南医院、重庆新桥医院、重庆大坪医院等医院开展跨省就医直补试点。(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
六、支持铜仁市打造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平台
(十六)构建大健康+大数据医药发展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运动等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健康信息平台,建立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推动实现全市健康医疗资源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支持建设铜仁云移动医疗APP、远程医药服务平台、智慧医疗应用平台等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打造健康医药产业大数据中心、智慧医养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居家养老呼叫中心。(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科技厅)
(十七)加快搭建人才平台。支持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健康职业学院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和京津冀等区域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采取合办、引进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到铜仁市工作。支持铜仁学院、贵州健康职业学院、铜仁市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工程职业学院等高校开办订单式专业班。(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八)建设一批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围绕提升区域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支持建设一批发展基础好、潜力较大、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园区、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九)加快培育大健康医药产业领军企业。加快实施大健康医药产业“巨人计划”,在医疗服务、民族医药、健康养生、健康养老、健康信息、康体旅游、保健食品(用品)等领域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机构),支持汉方、同德、信邦等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跨领域、跨行业发展。(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
七、强化政策支持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大健康医药企业开展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健康医药企业运用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大健康产业的相关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探索健康产业国际融资,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健康产业项目,吸引国外资金介入,推动贵州梵净山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区国际合作。支持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健康产业。推进商业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和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为大健康医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
(二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创新投入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铜仁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在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中的导向作用,支持铜仁市完善医保支付机制,推动实现跨区域医保结算一体化。(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
(二十二)加强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医药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大健康医药产业,支持利用现有闲置资源兴办大健康医药产业,优先满足大健康医药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对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的新建大健康医药产业项目,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1年缴清。(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协调推进铜仁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支持铜仁市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细化、分解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支持措施,扎实做实相关工作。
(二十四)强化政策落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铜仁市指导和支持。铜仁市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衔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五)强化督促考核。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有关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