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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专项人才奖励类别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2-22

发文字号

浦卫计[2014]7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7-01

颁发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调整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专项人才奖励类别的通知

浦卫计[2014]79号

2014年12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浦东新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已正式实施。为了统筹兼顾新区面上区域平衡,确保卫生人才专项奖励政策稳妥实施,现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区类别作适当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黄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A类调整为B类;
  川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C类调整为B类。

  调整类别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请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人才专项奖励方案》上报审核工作,确保卫生人才专项政策有效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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