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眼科胸外科和口腔科1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11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09]9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11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眼科胸外科和口腔科1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90号

2009年11月11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眼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59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胸外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6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科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医院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将实施情况、问题及建议及时上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025-83620807。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