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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31

发文字号

苏中医科教[2017]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3-31

颁发部门

江苏省中医药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的通知

苏中医科教[2017]3号

2017年3月31日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7]1号),我省有64个申报项目入选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附件1)。同时,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确定129个项目为2017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附件2),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或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戴运良,电话:025-83620506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费忠东,电话:025-8661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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