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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1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3-11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年3月11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实。

  2019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19年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将妇幼健康事业融入国际和谐宜居之都及健康北京建设等系列重要战略举措中予以推进。强化政府统筹,完善服务网络,持续深化医改,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依法依规,强化服务监管
  (一)完善制度规范。修订《北京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北京市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机构管理制度,确保出生医学证明新旧版本顺利交替。
  (二)依法服务监管。严格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行政审批及监管。完善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管理。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强化属地化综合监管。

  二、加大推进,完善服务网络
  (三)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在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中将市、区增加妇幼健康等医疗资源列为重点任务。通过进一步加强首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启动全市妇幼保健院评审,持续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及规范化管理。实现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提升中医药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四)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重新遴选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完善市区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网络,推进“区域划分、分级服务、有序转诊”。侧重基层能力提升,完善绩效考核标准,建立进入、退出动态机制。
  (五)夯实基层网底。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进度,提升建设水平,2019年各区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化标准要求。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区落实妇幼保健院合理配备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人员,切实保障人员经费。实施助产士培训及孕产期保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发挥7家产科技能及孕产妇救治培训考核基地作用,对助产机构专业人员进行团队培训。加强产后出血、胎心监护等专业培训,提升同质化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妇幼保健专科建设。
  (七)强化政策支撑。结合北京市医改绩效综合评价等,强化妇幼健康绩效考核。开展妇幼健康改革发展策略等研究,推动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现代化。

  三、狠抓落实,保障母婴安全
  (八)全力控制孕产妇死亡。严格执行国家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实施保障孕产妇安全攻坚行动。加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及管理,发挥孕产期系统保健服务网络的预警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干预。结合妊娠风险评估,开展孕期营养干预。持续强化高危孕产妇精细化、精准化服务,保证专人专案、全程跟踪、动态监管、集中救治。推广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与教训。进一步完善孕产妇安全保障飞行检查、督导问题整改销账、孕产妇死亡现场调查、约谈通报等工作。启动区卫生计生委孕产妇死亡信息月通报及区政府季通报机制。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应用。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改进工作。加强市、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开展北京市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建设。
  (九)有效控制儿童死亡。落实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完善早产儿保健服务网络,开展早产儿保健服务机构督导。重点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团队建设与操作演练。加强先天性心脏病防治,推进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早期防治项目,启动助产机构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优化筛查诊治网络。开展儿童死亡评审。

  四、细化服务,预防出生缺陷
  (十)优化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全面落实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整合方案,大力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婚前、孕前保健覆盖率。强化生育咨询门诊服务技术指导。认真落实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十一)提高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定期向社会公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机构及服务内容,完成产前筛查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机构的指导,实现区域产前筛查机构均衡化。
  (十二)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开展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完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和诊断服务网络,加强筛查阳性儿童随访管理,提高早诊早治率。实施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出生缺陷救治项目。
  (十三)强化综合施策。制定实施《北京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及数据开发利用,探索建立出生缺陷保险制度。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

  五、做优做实,提升服务内涵
  (十四)提升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依托市级产科技能及孕产妇救治培训考核基地,建立助产服务能力全市一致性操作考核模式,开展助产人员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广泛开展孕产期心理保健服务。推进分娩镇痛试点工作。
  (十五)规范儿童保健工作。推进儿童营养均衡计划,开展儿童营养门诊建设,制定儿童营养性疾病转诊标准。开展爱婴医院督导与培训。扩大爱婴社区覆盖面。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开展托幼机构视力防控督导。试点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中心营养厨房、儿童康复中心及儿童口腔保健综合防治网络建设。加大托幼机构管理力度,针对儿童近视、龋齿、肥胖等常见问题进行专题培训与指导,开展3-6岁儿童体质监测。
  (十六)规范妇女保健服务。有效落实两癌筛查与长效体检整合方案,加强宣传动员,提高筛查覆盖率,强化培训和质控,提高癌前病变及早期癌检出率。形成青春期保健服务及宣传骨干团队,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开发更年期保健服务包,加强人员培训,指导妇幼保健院开展更年期保健服务。修订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评估标准。落实计划生育服务规范,提升高危因素识别及处理能力。提高免费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及有效性,促进流产后即时落实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
  (十七)加强妇幼信息化建设。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依托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进行妇幼健康信息推送、预约服务、筛查体检等结果的查询,提高新版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水平和使用效率。完成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三期信息化建设。开展北京市妇幼急危重症远程协同体系建设,搭建临床远程转会诊及教育培训平台。
  (十八)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活动。举办第二届妇幼健康科普大赛。发挥示范孕妇学校带头作用,实现孕妇学校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母乳喂养周、出生缺陷防治日、世界早产儿日、世界避孕日、“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北京在行动”等主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围绕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及惠民政策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九)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发挥党建工作在妇幼健康行业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妇幼行风建设。聚焦风险防控薄弱环节,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营造妇幼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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