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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5

发文字号

闽卫中医函[2017]88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2-25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闽卫中医函[2017]881号

2017年12月25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4号)要求,我委于2017年8-11月组织开展了2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建设项目申报及专家遴选论证工作。根据专家遴选论证结果,经我委研究,现确定省人民医院等25个专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其中厦门市中医院作为“福建省名优中医院”建设单位之一,其5个专科建设项目单列)。

  请各建设单位按照《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要求,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建设资金,制定每个专科的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立项目定期评估机制,建设周期内每年1月30日前向省卫生计生委提交专科建设年度总结自评报告。各有关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应协助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加强监督指导。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开展专科建设年度评估,跟踪专科建设进度,确保专科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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