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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82号)

发布日期

2020-07-08

发文字号

2020年第82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0-07-08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现予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
     2.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
     3.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

   国家药监局
   2020年7月7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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