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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24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2-24

颁发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2013年12月24日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保障公众用药的可及性,指导公众合理用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监测评价结果,对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由甲类非处方药转为乙类非处方药,并对上述7个品种的非处方药范本进行修订,印发了相关通知。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文件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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