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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2012年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07

发文字号

沪卫计中发[2016]00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3-07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2012年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名单的通知

沪卫计中发[2016]004号

2016年3月7日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部署,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传承研究工作,促进本市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委在“十二五”建设期内开展了新一轮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建设工程。截至2015年年底,“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2012年建设项目)三年建设期满。在各建设单位进行自我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由我委根据《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建设方案(2012年)》、《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建设标准》等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了评估验收,共有17个项目通过验收(见附件)。

  希望通过验收的“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及其建设单位再接再厉,继续积极地做好后续建设及管理,进一步深化研究并推广应用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和提高中医药内涵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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