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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31
琼继教办函〔2021〕75 号
指导原则
海南省
现行有效
/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肺功能检查及其在慢性气道疾病管理中的应用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1-121号】于2021年6月上旬在海南省澄迈县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需会务组安排住宿的人员请于6月4日下午15:00-18:00在海南省澄迈县金长城花园酒店报到,不需会务组安排住宿的人员请于6月5日7:30至8:00直接到海南省澄迈县人民医院会议室报到。6月5日8:00-17:00培训,培训地点:海南省澄迈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海南省各级医院的呼吸科、内科、全科医师及肺功能技师。
四、办班目的
提高省内各市县医院肺功能检查及应用水平,提高内科医师肺功能应用水平。
五、讲授师资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何海武主任医师、石慧芳主任医师、张秀峰主任医师、徐建光副主任医师、李明主治医师。
六、培训内容
(一)我国肺功能现状及展望;
(二)肺通气功能检查的质量控制及报告;
(三)2021GINA指南解读;
(四)2021GOLD全球创议解读;
(五)气流受限的诊断标准。
七、 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免注册费,需要会务安排住宿的学员,务必在2021年6月3日前与会务联络人联系,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教育医学教育I类4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考试试题、学员花名册(加附电子版)、日程安排、会场照片、学员培训费的发票复印件及《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于2021年6月3日前将《“肺功能检查及其在慢性气道疾病管理中的应用培训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695027664 @qq.com,联系人及电话:徐建光18976096965。
附件:“肺功能检查及其在慢性气道疾病管理中的应用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
琼继教办函【2021】7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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