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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岛市2018年第二批新增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2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青岛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5-29

颁发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青岛市2018年第二批新增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2018年5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规[2017]13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5号),经受理、核定和公示等程序,确定青岛市市南区云南路街道嘉祥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机构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市北开新诊所(四方区开新诊所)等7家机构为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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