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浦东新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
浦卫计中医[2019]5号
2019年4月2日
各相关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区域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区中医预防保健内涵建设,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浦东新区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中医预防保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固推进中医预防保健各项工作
医管中心、各防病专业机构要认真制定2019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设置各项目工作量指标,完善考核细则,开展专业培训、指导、督查及考核,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医预防保健各项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各级医疗机构合理布置监测评估任务,培训指导各工作项目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项目效果评估工作,完成各项目年度效果评估报告,并鼓励开展各项目相关课题研究,积极申报各类学术报奖。
各医疗机构根据行政一把手负责、公共卫生分管主任具体落实的原则,高度重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按照新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明确工作分工,优化并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定期开展自查,认真收集各类数据,整理完备各项统计资料,并按要求定期上报,并做好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项目的效果评估工作。
2019年,医管中心承担的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项目管理率不低于60%;妇幼保健所承担的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管理率不低于60%。其他13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项目和工作规范与2018年维持不变,各级医疗机构承担实施的项目内容亦保持不变。若2019年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推出市级中医预防保健项目,新区将根据项目类别由相应防病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二、加强人员培训,强化中医预防保健队伍建设
医管中心、各防病专业机构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常规的培训指导;二是针对工作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下沉指导并开展定向培训;三是要动态掌握各条线工作人员信息,督促各条线工作人员的队伍稳定性。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动态梳理参加市卫生健康委举办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非中”)人员培训班的报名率及培训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积极安排“非中”人员参与中医预防保健工作,通过培训的“非中”人员持证上岗(“非中”培训证)使用率达到100%,缓解中医预防保健项目人才的紧缺问题。
三、定期汇总数据,建立健全中医预防保健通报机制
医管中心、各防病专业机构动态掌握各级医疗机构中医预防保健工作量信息,按季度及时收集、整理各单位工作量数据,并按要求将数据审核后上报至新区中医药发展中心,由新区中医药发展中心每季度将《浦东新区中医预防保健工作通报》报送至新区卫生健康委及下发至各医疗单位。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管中心、各防病专业机构年初布置的全年工作量,合理分配任务,均衡开展,并及时按季度将工作进展(数量)上报至医管中心、各防病专业机构。
四、提升工作效率,推进中医预防保健项目信息化管理与应用
医管中心、各专业防病机构要加强中医信息化监管,加大检查力度,把中医信息化应用率作为重要指标并纳入考核范畴,将查到的问题及时梳理、指导、反馈,督促医疗机构加强整改,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要加强与新区中医预防保健信息化平台软件公司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各医疗机构单位高效、便捷的使用软件平台。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促进中医信息化应用率,充分发挥浦东新区中医公共卫生服务软件平台功能,完善、优化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群健康档案管理和评估,及时按照随访日期录入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维护和数据质量控制,按时汇总、上报各条线工作量。
五、重视项目宣教,提升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影响力
医管中心、各专业防病机构要重视中医预防保健项目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包括宣传册、易拉宝、新媒体、主题活动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机制,强化宣传质量和时效。加强对各医疗机构中医预防保健各条线宣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升各医疗机构的条线宣教质量和内涵。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上级要求,因时因地的制定年度中医预防保健宣教计划,探索服务人群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优化健康宣教内容,提升健康宣教效果。
六、规范数据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报送制度
医管中心、各防病专业机构要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强化数据季报制度,做好相关数据的监控,新区卫计委将以季度通报形式进行发布;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数据上报工作,坚决制止虚报、假报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以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