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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复核评估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08-01-21

发文字号

苏卫疾控[2008]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1-21

颁发部门

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复核评估情况的通报

苏卫疾控[2008]5号

2008年1月21日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34号)要求, 在各市自评的基础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组织4个考评组,对13省辖市各抽取1个县进行了复核评估。考评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等形式,对1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复核考评。现将有关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和财政厅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规范经费管理;落实3大类8大项工作内容,进行项目化运作,全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一)组织机构逐步健全,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各地高度重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专业卫生机构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明确公共卫生项目责任人和工作联系人,建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项目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网络。
  (二)专项资金基本到位,经费管理逐步规范
  各县(市、区)设立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专账,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到位,与2006年同期相比有显著提高。截至2007年12月底,乡村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06亿元,其中设备资料等业务工作支出1.36亿元,乡镇公共卫生人员劳务支出1.5亿元,村医生劳务支出1.2亿元。各县(市、区)及时编制项目经费使用清单和用款计划,严格经费管理、拨付、使用,基本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绝大部分地区还制定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对项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根据项目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结果综合分配专项经费,充分调动了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项目管理日趋规范,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各市、县(市、区)政府多次召开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项推进会,明确要求,部署工作,树立典型,强势推进。各地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定《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将常规业务工作与项目工作有机整合,拓展工作内涵,细化工作内容,提高工作要求。同时,制定项目工作规范,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一年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容更加明确,质量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四)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与模式
  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摸索和总结项目管理模式,形成了各有特点的规范运行模式。南通市狠抓组织发动,强势推进项目,高点定位,科学谋划,注重内涵,强化督导,加强经费管理;徐州市建立“一个体制、两个机制、两项模式”,即建立项目管理体制,动态调整机制、项目考评机制,专账管理模式、台账统一模式,提高了项目管理的规范程度;涟水县完善《项目专项资金考核发放及管理办法》,对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实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发放到个人,减少了中间环节;盐城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3大类8大项项目工作分解到各级卫生机构,明确了乡镇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项目中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工作要求、项目指标、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估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通过考评,也发现各地的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苏南部分地区未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设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专户,未实行专账管理;个别地区地方补助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项目经费未及时拨付至基层项目单位,影响基层工作进度;部分地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对项目工作的参与程度不够,未对乡村公共卫生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承办公共卫生项目机构给予补偿的机制还没有全面建立;部分地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表不能及时、准确上报;各地普遍存在对项目的宣传力度不足,社会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知度不够,尚未使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各地要针对以上情况和问题,查找当地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08年,省政府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筹集标准提高到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8元。各地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农民健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体现。各地要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抓手,夯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要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项目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加大投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与此同时,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社保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并尽快建立完善财政根据考评结果主要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项目单位进行补偿的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细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细化服务内容,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项目影响力。在开展项目工作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工作,要让群众充分了解、积极参与、享受实惠、乐于监督,推动项目深入开展。

  附件: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复核评估评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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