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确认天津福安堂综合门诊部定点资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1-06-10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11]29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10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正文内容


关于确认天津福安堂综合门诊部定点资质的批复

津人社局函[2011]293号

2011年6月10日

天津福安堂综合门诊部:

  你单位关于定点服务机构名称变更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原天津大港祺馨综合门诊部名称已变更为天津福安堂综合门诊部,考虑到更名后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类型、执业地址、法人等未发生变化,确认天津福安堂综合门诊部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请继续做好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工作。

  此复。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