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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告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员工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0-21

发文字号

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4]47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0-21

颁发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告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员工书的通知

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4]470号

2014年10月21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零售环节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员工内部监督作用,省局决定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员工书》(以下简称《告员工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药品零售企业员工主动参与并积极举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提高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推进行政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防范化解药品零售环节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二、积极做好宣传张贴落实工作。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对《告员工书》进行广泛宣传。要结合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和实施工作,对药品零售企业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各市、县(市、区)局负责将《告员工书》张贴到辖区内各药品零售企业醒目位置。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告员工书》的张贴工作。此项工作11月底前必须完成。

  三、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药品零售企业员工举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必须逐一核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举报人及时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请各地以市、省直管县为单位自行到安徽省财政厅印刷厂(合肥市史河路8号,联系人:张扬,联系电话:15155178559,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半到下午17点)领取《告员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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