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开展2014年基层医疗机构示范性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30

发文字号

琼卫中医[2014]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海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4-30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2014年基层医疗机构示范性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琼卫中医[2014]4号

2014年4月30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为落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的《海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琼卫中医[2014]12号),加强我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我省中医药服务体系,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示范性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省建成一批中医药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服务手段多样、队伍结构合理的基层医疗机构示范性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探索一套符合我省实际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和发展的有效机制,促进全省中医药工作发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申报范围
  1、全省乡镇卫生院;
  2、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申报条件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基本标准》(见附件1),基本符合或经过建设能够达到标准要求者,海口市、三亚市限报5个,其余各市县限报3个。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基层医疗机构示范性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本单位提供中医药服务现状,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

  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报经市县卫生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市县卫生局于2014年5月20日前统一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并做排序后报送省卫生厅中医处。

  联系人:张连帅、张晶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邮编:570203
  联系电话:65390709、65388337
  传真:65388337
  电子邮箱:hn65388337@163.com

  附件1: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基本标准

  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指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将多个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为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能为群众提供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的相对独立的特定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标准主要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一、科室设置
  1、集中中医诊室2个以上(含2个),服务区域(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2、有中药房。能提供中药饮片300种以上。有开展中药饮片服务的相应设备:中药饮片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称、消毒锅、标准筛等。

  二、人员配备
  1、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比例的20%以上。75%以上的中医人员都应参加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2、每个中医诊室和康复治疗室都要配备1名以上中医类别医师。
  3、中药房应配备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药剂人员。

  三、设备配备
  1、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电冰箱、计算机等。
  2、中医设备: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设备、中药熏蒸设备、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等设备。设置中医康复治疗室的,应配备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等设备。
  3、中药房设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小型粉碎机、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消毒锅、标准筛、煎药机、包装机、冷藏柜。

  四、服务功能
  1、基本医疗服务。运用中医辩证论治处理基层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能开展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等6种以上中医药服务。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中医服务量大于40%以上。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中医药健康档案服务。在健康档案中有体质辨识内容。健康档案中有中医药服务的相关记录。中医执业医师提供的服务,在健康档案中要按照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诊疗和记录。
  (2)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健康教育宣传栏中每年提供中医药内容宣传不少于4期。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提供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处方、食疗、药膳每年不少于4种。
  (3)中医药预防保健及“治未病”服务。开展基层常见传染病(如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等)的中医药预防和中西医结合防治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儿童等5个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1]147号)要求,提供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预防保健服务及其他慢性病中医药防治服务,并在档案记录中体现;根据辖区群众的需求,为健康、亚健康人群提供药膳食疗、体质调整指导等“治未病”服务。
  (4)中医药康复服务。运用中医药方法开展中后遗症康复并有记录。运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其他残疾康复并有记录。
  3、中医药培训与指导。培训、指导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开展运用中医药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年集中培训或检查指导次数不少于4次。

  五、中医文化建设
  从装修风格、环境形象等方面入手,充分利用庭院、候诊区、走廊、诊室等区域来展示中医药文化,区域内形成较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展架、指示标牌等设施宣传中医药文化和知识,推动中医药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扩大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六、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
  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