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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民健康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03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17]17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海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民健康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7]178号

2017年11月3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全民健康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全民健康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医疗服务数据交互共享,提高广大群众就医服务体验的获得感,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2017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及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按照“263112”顶层设计架构(即:建设省级和海口、三亚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两级平台;支持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建设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建设统一融合网络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安全和标准体系),推进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探索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助力健康海南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抓好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化总体规划和设计,不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应用体系,处理好集中与分布、条块与区域之间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应用架构和各层级的功能定位。围绕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实施。
  二是惠及民生,服务医改。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信息惠民意识。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医疗需求。
  三是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以公益性为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卫生计生机构协同,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模式。
  四是深化应用,保障安全。深化各业务信息系统的应用,促进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妥善处理应用发展与安全保障的关系,健全信息安全体系,增强安全技术支撑能力,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全民健康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6]1036号)要求,全面建成统一的、互联互通的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进基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建设与应用整体水平赶上全国先进地区水平。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卫生计生信息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统一代码标准,完善相应的交换标准,接口规范,保证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支撑卫生计生业务协同。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居民个人隐私保护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推广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应用,实现信息共享与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同步发展。加强信息系统数据容灾备份建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抗攻击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加强卫生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信息安全和系统运行安全。
  (二)全力推进海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分三期建立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一期建设:搭建省级平台构架,研究和发布平台标准规范,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现与海口市、三亚市2个市级平台的对接。初步完成卫生计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应用,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库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和信息共享应用,基本实现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期建设:重点建立区域电子病历库,支撑以信息资源纵向整合为特点的分级诊疗服务支撑体系和区域影像中心、区域心电中心、区域病理中心、区域检验检查中心等信息化系统,全面实现我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应用。
  三期建设:全面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建设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惠民服务平台,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综合运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健全医院评价体系,推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助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打造智慧型“健康海南”。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
  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整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系统(对应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省级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中83项功能要求)。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新建21个业务应用子系统,升级整合原有的若干个应用系统(详见附件)。
  (四)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
  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各级各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成以电子病历为核心、覆盖全省的医疗协同平台,全部二、三级以上医院为就诊患者建立符合标准的电子病历数据库,支撑“三医”联动(医疗、医药、医保)、分级诊疗、健康管理等业务的省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以患者为中心、以中西医电子病历应用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管理服务模式。
  (五)加快推动海南智慧医院项目部署应用。
  全力推进省智慧医院APP应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服务机构务必按照要求接入,实现公众手机APP挂号、缴费和查询个人健康档案服务。
  (六)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
  2018年,启动省级数字疾控平台建设,最终实现全省各市县疾控中心的业务系统接入平台,并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初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数据的规范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应用。
  2018年,启动省基于电子病历的妇幼保健院(所)信息系统(妇幼云)建设,覆盖全省50%以上的妇幼保健院并接入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七)加快推进一批重要的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
  1.建设省区域公立医院运营监管平台。推进DRGs(疾病诊断相关组)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全面应用。
  2.建设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全省血液库存、采集和供应情况的实时监控,建立对临床用血状况和输血不良反应信息的监测、分析、预警、追溯机制,保障临床用血质量和安全。
  3.提升整合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核算监管系统及统一支付平台建设,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功能,重点做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业务协同。
  4.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根据分级诊疗要求,完善基层系统相关功能,实现县域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支持远程培训、远程医疗,充分发挥基层全科医生“守门人”作用。
  5.建设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快速决策系统。实现应急指挥系统与医院诊疗信息系统的对接,整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系统与120急救调度系统资源,提高在突发事件中的急救医疗资源响应和调度能力。
  6.建立全省统一的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的电子化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并与省电子化注册数据库互联互通。整合医政、科教、人事等针对医护人员管理的各相关业务信息,形成全员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库,支撑多点执业、继续教育、奖惩考核、信用记录等业务和服务要求。
  (八)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海南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分中心试点项目。
  建立以大数据中心为核心,以健康医疗科技文化产业园区为依托,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新兴业态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助力深化医改和健康医疗服务,打造新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新业态。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7年):夯实基础,重点突破。
  1.完成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一期建设任务。
  2.加快对已初步完成数据采集的28家二级、三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和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数据应用开发,满足公众查询个人健康档案信息需要。
  3.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琼中县人民医院等一批试点医院完成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连接和信息互联共享应用。
  4.一批三级、二级试点医院完成接入省智慧医院APP应用,为公众提供预约挂号、诊间缴费、查询个人健康档案等服务。
  (二)第二阶段(2018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1.完成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建设任务。
  2.开展个人健康管理等公众服务,满足医疗和公共卫生业务监督、基本药物使用等要求。60岁以上老年人和慢病管理对象等重点人群的电子健康档案协议建档率达到70%以上。
  3.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中医院等专科医院)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4.完成数字疾控信息平台、基于电子病历的妇幼保健机构信息系统等建设,并接入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5.完成省医疗机构、医护(助理)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电子化注册系统、省电子化注册数据库互联互通。
  6.推进省公立医院运营监管平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等信息系统立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9年):优化提升,扩展应用。
  1.完成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三期建设任务。
  2.全省70%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完成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并通过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连接,实现电子病历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信息交换。
  3.持续推进省公立医院运营监管系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等一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4.基于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全省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使用监管与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优化卫生计生各条线系统业务应用流程,实现一张居民健康卡在整个就医和公共卫生服务流程中的贯穿应用及社会保障卡的便民服务应用。全省城乡居民健康卡和社会保障卡持有率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整体水平赶上全国先进地区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机制建设和考核评估。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将信息化应用能力纳入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建设基本考核与评估体系,与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分级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绩效的定期检查与评估工作。
  (二)强化监管,防控风险。规范项目流程管理,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顺利开展。
  (三)落实资金保障机制。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全民健康信息化重要系统支撑项目立项,省财政厅要结合财力和项目实施需要统筹安排资金,加快重要信息系统支撑项目落地建设;各市县政府要加大对全民健康信息化的投入,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6]1362号)要求,优先利用专项资金保障医院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全民健康信息化领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断完善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重点培养具有医学和信息学双重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和服务于技术应用的实用型人才,切实建立一支业务精湛、稳定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计生信息化工作队伍。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卫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信息化知识培训及实践技能操作,提高基层卫生信息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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