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7年8月31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各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省疾控中心:
新学年开学在即,为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省教育厅近期下发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710号)。为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决定联合对全省中小学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一)传染病防控。一是传染病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是否明确、是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是否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看资料、制度是否上墙);二是学校是否建立体检制度、是否每年开展体检、是否有体检结果的统计分析资料(查资料如体检档案,重点关注体检人数与学生人数是否一致、一年级新生的结核菌素试验、寄宿制新生的谷丙转氨酶、胆红素检查);三是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小学新生入学(转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看资料);四是学生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查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登记记录);五是教师体检,患病教师、学生的管理;六是健康教育课的开设与上课情况(查课程表和现场检查某个班级的上课情况);七是卫生室或医务室及校医配备;八是为学生饮用水提供情况。是否为学生提供饮用水,提供饮用水的形式(桶装水、免费提供开水、收费提供开水);九是厕所的使用情况。厕所是水冲式,普通旱厕,还是生态、沼气或其他无害化厕所,厕所是否有洗手设施;十是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环境卫生情况。
(二)食品安全。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自上而下是否层层鉴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是经营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四是对从业人员是否定期开展培训;五是经营行为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严格落实原材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度要求。六是对学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开展联合检查情况;七是对学校内设商品部(小卖部)经营情况。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私设情况,是否存在售卖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八是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实施情况。
二、检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各地自查。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对所属中小学校先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二)实地检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检查组赴各地开展实地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有关内容进行评议,就发现的问题向该地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每个省辖市抽查不少于3个县(区、市),且不少于5所学校;每个直管县(市)不少于3所学校。抽查尽量覆盖到各级各类学校,并把大的寄宿制学校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三)检查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27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受检市、县联系人沟通协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稳定,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摆在春秋季开学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要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做到不留死角,切实保障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特别是对近三年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学校,不仅要检查到位,更要问题整改到位。
(三)积极做好迎检工作。此次专项检查由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专门选调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首先要组织好自查及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各地根据自查整改情况与各检查组积极沟通协商,确定实地检查时间,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四)遵守工作纪律。检查组各成员在检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检查任务。检查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各成员所在单位承担。
四、其他
(一)各地自查报告请于9月15日前报指定邮箱。请各检查组于9月30日前将各组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指定邮箱。
(二)请省卫计委专家组将学校传染病检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总结,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
(三)各组组长负责本组成员之间以及与受检市、县的沟通协调工作,检查组成员及各受检市、县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相关事宜由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根立 0371-69691753
吴 迪 0371-85961177
邮箱:
gaogenli@haedu.gov.cn
附件:2017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分组安排
组别 | 受检市、县 | 检查组成员 | 组长 |
第一组 | 安阳、鹤壁、滑县 | 杨守鹏、徐峥、于燕 | 杨守鹏 |
第二组 | 焦作、济源 | 陈钢、夏伟、杨建辉 | 陈 钢 |
第三组 | 洛阳、三门峡 | 许立军、王洪亮、李孟磊 | 许立军 |
第四组 | 郑州、许昌、巩义 | 胡鹏、王广宇、尤爱国 | 胡 鹏 |
第五组 | 平顶山、南阳、汝州、邓州 | 史航、曹东法、聂玉刚 | 史 航 |
第六组 | 信阳、驻马店、固始 | 吕洪桥、王新民、马彦民 | 吕洪桥 |
第七组 | 新乡、濮阳、长垣 | 高百中、吴新生、孙经 | 高百中 |
第八组 | 周口、漯河、鹿邑 | 张西浩、牛正义、谢春雨 | 张西浩 |
第九组 | 商丘、开封、永城、兰考 | 赵海燕、王体俊、庄严 | 赵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