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07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科技[2014]10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7-07

颁发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的通知

浙安监管科技[2014]107号

2014年7月7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以下简称论坛和展览会),定于2014年9月23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的通知》(安监总厅国际[2014]7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本地企业和相关人员参会参展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请温州、湖州、舟山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携带一名辖区内县(市、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参加论坛和展览会,请各市安监局积极推荐有关优秀企业参加展览会。7月18日前将报名表(总局文件附件2、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安监局。

  二、请近年来获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单位、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和“千项”新型实用产品遴选的入选单位踊跃参加展览会。参展企业7月18日前将回执表、报名表(见总局文件附件2、附件4),8月18日前将参展产品技术创新奖和实用新型产品奖申报表(见总局文件附件5)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安监局。

  三、请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组织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论文征集活动。

  省安监局联系人:翁建中,电话:0571-87058194,邮箱:wengjz@zjsafety.gov.cn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